一、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3.《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二、目標任務
按片區戶籍數據,合理制訂各校招生計劃,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招生工作。合理劃分城區招生區域,確保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就近入學。按“批次優先、積分錄取”原則開展招生工作,根據房產和戶籍等條件,合理設置錄取批次。借助e龍巖平臺開展網上報名錄取工作,實施“陽光招生”,打造優良教育招生工作環境。
三、工作進展
1.縣教育局于3月底起草完成《武平縣2023年普高、職專、初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初稿,以下簡稱《方案》)。
2.4月21日縣教育局于組織召開了城區小學招生工作專題會,縣教育局有關領導、有關股室人員及城區小學校長參加了會議,分析了招生形勢,討論并修改招生工作方案。
3.4月28日縣政府鐘發貴副縣長組織縣政府辦、財政局、公安局、信訪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含房管中心)、市場監督管理局、教育局、平川街道、城廂鎮等縣招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召開了專題會議,對《方案》進行了專題研究,征求并采納了相關意見建議??h教育局結合相關意見對方案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提交縣政府會議研究的《方案》。
四、范圍期限
計劃于5月底前以縣政府名義下發《武平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武平縣2023年普高、職專、初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的方案的通知》(武政規〔2023〕6號)文件,各學校根據時間節點開展了招生工作。城區初中、小學、幼兒園計劃于7月底全面完成招生工作,所有適齡兒童均按要求就近入學。普高和職專按計劃完成招生任務。
五、主要內容
(一)招生計劃
普高招生1725人,縣職業中專學校全日制招生873人(五年制高職195人,三年制中職678人),初中招生3450人,小學招生5677人,幼兒園招生4375 人。
(二)普高、職專招生
根據考生志愿面向全縣招生(普高招生在8月20日前結束,職專招生在9月10日前結束)。
(三)初中招生
1.武平三中、實驗中學招生辦法
報名時間:2023年6月20日-30日
報名辦法:家長下載e龍巖APP或關注e龍巖微信公眾號,登錄并完成高級實名后進行報名
按批次順序錄取,通過電腦派位確定其就讀學校。當學位無法滿足同一批次報名人數時,依據積分高低錄取。
2.進校附校、武平初級中學招生辦法。
3.其他中學招生辦法。
招收本鄉鎮戶籍小學畢業生;下壩鄉、民主鄉戶籍小學畢業生就近在中山中學入學;進校附校、武平初級中學招生片區的進城經商、務工人員子女也可自愿選擇在萬安中學就讀。所有初中學校應于7月3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四)小學招生
1.招生原則:堅持劃片招生、免試入學;堅持批次優先、積分排序;堅持遵循志愿、統籌安排;
2.招生對象:小學招收年滿六周歲(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適齡兒童。農村小學招收本轄區適齡兒童,具體招生辦法由各鄉鎮中心學校自行制訂,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3.招生片區劃分。
4.錄取批次:按批次錄取,當學位無法滿足同一批次報名人數時,依據積分高低錄取。
5.招生辦法。
6.積分辦法:主要以房產和戶籍進行積分,房產及戶籍遷入取得時間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房產積分與戶口積分總和為入學積分。
7.報名辦法
網上報名:符合實驗小學育才校區、實驗小學鼓樓校區、進校附小本部校區、進校附小福景校區、第二實小、劉亞樓紅軍小學、第三實驗小學招生對象,家長下載e龍巖APP或關注e龍巖微信公眾號,登錄并完成高級實名后進行報名。報名時間::2023年6月20日-30日。無法自行網上登記報名的家長,到招生片區內所在學校進行現場認證報名(時間:2023年6月29日-30日工作時間);
現場報名:符合第二附小、附小集文校區、進校附校、萬安中心學校等學校招生條件的對象,采取到學?,F場認證報名(時間:2023年6月29日-30日工作時間)。
(五)幼兒園招生
1.城區公辦幼兒園招生辦法
招生對象:年滿3周歲(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健康幼兒。
招生辦法:城區公辦幼兒園按條件分批次招生。若相應批次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或剩余學位數,則進行電腦派位。
2.鄉(鎮)公辦幼兒園招生辦法
3.持證民辦幼兒園招生辦法
?。﹪烂C招生紀律和招生程序
相關人員簽訂責任書,嚴格招生“陽光招生”有關紀律,規范開展招生工作。
六、注意事項
1.按時完成報名,逾期未報名視為放棄該校報名資格,由教育局統籌安排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就讀。
2.房產和戶籍認定時間至報名截止之日。
七、關鍵詞詮釋
1.“二手房”學位占用。使用2021年6月30日后購買的“二手房”入學的,必須是該套房產沒有正在占用城區小學學位。2021年6月30日前購買的二手房不受學位占用限制。
2.“小隨大”照顧政策。父母(或一方)和適齡兒童具有平川戶籍且在平川范圍有固定房產,生育多胎的,后胎可按“小隨大”在前胎正在就讀的學校報名錄取。小隨大政策的前提必須是父母在招生區域內有合法房產。
3.房產面積規定。使用2021年6月30日以前取得的房產入學的,房產面積不受限制;使用2021年6月30日以后取得的房產入學的,房產面積必須大于40平方米(購買“一手”店面等商業辦公商品房面積應大于或等于30平方米),若房產產權與他人共有的,其個人產權比例應大于50%且面積大于40平方米。
八、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幼兒園招生:郭 英 13600993835
小 學 招生:王遠康 13859567295
中學招生: 徐慧華 15859273198
職專招生: 賴仰城 18759051037


閩公安網備: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