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2021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對安全生產提出新的任務要求。2018年底,我縣進行新一輪機構改革,縣應急管理局等縣安委會成員單位的職責均有調整,我縣的安全生產風險也發生了重大變化。《武平縣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修訂)》(武政文〔2015〕421號)編制已有近8年之久,其內容已不能適應我縣當前安全生產新形勢新要求,我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需重新修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福建省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閩政辦〔2015〕132號)《龍巖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龍政辦規〔2023〕7號)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制定我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其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2019年,國務院708號)第六條規定,預案制定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部門職責、安全生產風險、重要應急資源均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時應及時修訂。
二、目標任務
為規范武平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工作,明確全縣各級各有關部門應急工作職責,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三、工作進展
《武平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已于2023年7月14日由武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實施,并發布在武平縣人民政府網站行政規范性文件庫予以公示,網址http://m.fenixltd.com/zwgk/zfxxgk/zc/gfxwj/202309/t20230927_2040378.htm。
四、范圍期限
范圍:本縣發生的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較大以上事故的先期處置;市政府責成處置的事故。
期限: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五年。
五、主要內容
《武平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總則、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預防預警分級與信息報告、應急響應、后期處置、保障措施、監督管理、附則、附件等9部分。
第一部分為總則,將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列入工作原則中,實行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第二部分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根據機構改革后各相關部門(單位)“三定”方案,對負有安全監管各部門職責進行調整。明確負有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單位)是行業(領域)事故應急指揮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各自的職責,具體負責本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牽頭、組織和協調工作;負有服務保障職責的縣有關部門(單位)承擔事故應急救援期間的技術、隊伍、資金和服務保障職責;事發地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是本行政區域事故應急先期處置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縣消防救援大隊、上杭縣森林消防大隊、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力量、志愿者隊伍等。
第三部分預防預警分級與信息報告。 (1)預警分級:按照事故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程度,事故的預警級別由高到低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其中I級預警(紅色預警)由國務院負責發布、II級預警(橙色預警)由省政府負責發布;Ⅲ級預警(黃色)由龍巖市政府負責發布;Ⅳ級預警(藍色)由縣政府發布。(2)信息報告程序:①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進行先期處置,并立即如實報告縣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屬地鄉鎮政府。②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接報后,第一時間派員趕赴現場核實,邊核實邊報告縣直有關部門及縣政府總值班室。③縣委縣政府總值班室及縣直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向縣領導匯報。④上報市政府和市直相關部門。⑤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第一時間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及時通報縣應急管理部門。
第四部分應急響應。(1)響應級別:根據發生事故的級別由高到低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發生特別重大事故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由國務院成立指揮機構;發生重大事故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省級成立指揮機構;發生較大事故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市級成立指揮機構;發生一般事故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由縣級應急救援機構處置。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及時提升或降低、解除響應級別。(2)響應行動:①事發企業響應。事發企業(單位)是事故第一應急響應者,應立即組織做好先期處置工作;②事發地政府響應:事發地政府立即啟動應急處置程序,進入響應狀態,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調動應急救援隊伍和社會力量,依照規定采取應急處置和救援措施。③縣有關部門(單位)響應:當啟動Ⅳ級及以上響應時,縣有關部門(單位)應立即組織應急救援,并及時向縣政府(縣委縣政府總值班室)、縣政府安委會(安辦)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④縣政府安辦響應:及時向縣政府和市政府安辦報告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向縣政府安委會提出應急救援決策建議及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⑤縣政府安委會響應。當啟動 Ⅳ級及以上應急響應時,根據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的要求,由分管應急管理或相關業務的縣領導帶領相關部門負責人趕赴現場指導救援行動。(3)協調處置:進入Ⅳ級及以上應急響應后,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各相關部門要在縣政府(縣政府安委會)、市政府或市政府有關部門組織領導下,按照相關預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縣有關部門(單位)及其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立即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組織實施應急救援??h政府安委會立即成立事故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是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的最高決策指揮機構,實行總指揮負責制。(4)安全防護,包括做好應急救援人員安全防護和群眾安全防護。(5)醫療衛生救助,由衛健部門負責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相關衛生處置工作。(6)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根據需要,縣政府及縣政府安委會組織動員全縣相關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7)現場監測與評估。根據需要,現場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及安全生產專家組成員成立事故現場監測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監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8)信息發布:發生重大、特別重大事故,在省委宣傳部的指導下,由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信息發布工作。發生較大、一般事故,在市委宣傳部的指導下,由縣委宣傳部門負責組織協調信息發布工作。
?。?)應急結束。當遇險人員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專家組討論研究,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h政府宣布應急結束。
第五部分后期處置。包括善后處置、事故調查、保險理賠、總結評估等工作。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包括通信與技術保障和應急支援與保障。通信與技術保障是提升應急管理工作的精準化、智能化水平,符合信息化、數字化發展需要。應急支援與保障包括救援裝備保障、應急隊伍保障、交通運輸保障、醫療衛生保障、基本生活保障、物資保障、資金保障、社會動員保障、應急避難場所保障等保障措施。
第七部分監督管理。包括宣傳教育、培訓、預案演練、獎勵與責任追究、預案管理。其中對預案演練進行了要求:縣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鄉鎮(街道)應當至少每2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生產經營單位根據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
第八部分附則。明確實施時間為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五年。
第九部分附件。增加《武平縣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匯總》《武平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程序示意圖》,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預案編制職責,便于應急處置操作。
六、注意事項
無。
七、關鍵詞詮釋
無。
八、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鐘曉玲;聯系電話:3232887。


閩公安網備: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