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辦〔2024〕1號
武平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武平縣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開展 2023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
目標責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直有關單位:
為認真總結 2023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經研究,決定開展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單位2023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目標責任落實情況考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時間
2024年1月8日—1月18日,具體考核時間由各考核組另行電話通知考核對象。
二、考核內容
根據《武平縣人民政府關于下達2023年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目標責任的通知》(武政文〔2023〕75號)、《武平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2023年度鄉鎮(街道)、縣直單列考核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細則的通知》(武安委〔2023〕10 號)和消防安全目標責任考核細則(見附件1、2)要求組織考核。
三、考核安排
(一)對鄉鎮(街道)的考核
第一組
組 長: 王桂林(縣安辦主任、縣應急局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張傳洪(縣應急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遲 翔(縣消防救援大隊參謀)
組 員:劉福叢(13850616026)、賴小蘭、林帆、林桃英
考核對象:平川街道辦、城廂鎮、萬安鎮、東留鎮、永平鎮、桃溪鎮、大禾鎮、湘店鎮
第二組
組 長: 許培煒(縣消安辦主任、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
副組長:鐘曉玲(縣應急局黨委委員、防汛抗旱指揮中心主任)
吳湘輝(縣消防救援大隊參謀)
組 員:王萬通、高善雄(13959090629)、周曉珍;
考核對象:十方鎮、巖前鎮、象洞鎮、武東鎮、中堡鎮、中赤鎮、中山鎮、下壩鄉、民主鄉
(二)對縣直有關單位的考核
由縣安辦、縣消安辦分別通知縣直單位以材料送審的方式進行考核。
列入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的縣直單位(26個):縣教育局、工信科技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文體旅游局、公安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業局、公安局交警大隊、消防救援大隊、發改局、衛健局、生態環境局、國資金融中心、城管局、民政局、民宗局、人社局、氣象局、鐵路建設發展中心、公路事業發展中心、武平高新區管委會。
列入消防安全目標責任考核的縣直單位(21個):縣教育局、工信科技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文體旅游局、衛健局、應急局、財政局(國資金融中心)、林業局、市場監管局、武平高新區管委會。
四、考核辦法
為提高工作效率,對縣直單位的考核通過查看內頁資料和日常掌握情況進行考核,其中安全生產考核在縣應急局303會議室進行、消防安全考核在縣消防救援大隊二樓辦公室進行,對鄉鎮(街道)的考核采取赴各地看資料、看現場等方式進行。考核時間由考核組另行通知考核對象。
五、考核要求
(一)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單位要把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工作與做好歲末年初、第一季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結合起來,認真進行安排部署,確??己隧樌M行。
(二)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單位要認真對照考核內容做好自查自評、材料準備和工作總結,接受考核時提供1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匯報給考核組,匯報材料內容包括:2023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情況、工作特色亮點、2024年工作計劃及存在問題和建議意見。
(三)考核用車由縣應急局、消防救援大隊統籌安排。
(四)考核組在考核期間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自律、實事求是,認真做好考核工作。
附件:
1.2023年度鄉鎮(街道)消防安全目標責任考評細則
2.2023年度縣直單列考核單位消防安全目標責任考評細則
(此頁無正文)
武平縣人民政府 武平縣消防
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1月 3日
附件1
2023年度鄉鎮(街道)消防安全目標責任考評細則
被考評鄉鎮街道(蓋章): 考評時間: 考評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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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內容 |
考核細則 |
分值 |
得分 |
考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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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火災事故控 |
1.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的,直接按不合格評定;發生造成較大火災事故的,每發生1起扣3分;未發生較大火災事故,但發生火災同比上升的,扣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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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考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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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10分) |
2.將消防工作列入鄉鎮(街道)工作重要議事日程,每半年未召開1次消防安全工作例會,研究部署、協調解決消防安全重大問題的,每少一次,扣1分,會議材料不齊全的、不合理的,扣0.5分;未落實消防工作經費等保障措施的,扣1.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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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閱資料 核對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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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建立明確消防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職責的,并未及時調整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人員,扣0.5分;消防工作站人員配備不足且少于3人,扣0.5分;未及時調整變更的消防站工作人員的,扣0.5分;消防工作站未實體化運行組織開展消防監督檢查的,扣1分。根據年度工作要求,未對轄區行政村(社區)開展消防工作考核的,扣3分,未建立考核材料或者材料不完善的,扣0.5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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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武平縣消防安全宣傳全生命周期工作 (14分) |
4.直接考評項:根據《武平縣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全面推進“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未按規定組建宣講隊參加相關業務培訓,扣1分;未部署專項工作的,扣1分;截止2023年12月30日8時前未按文件要求達成覆蓋率的【居民家庭20%、九小場所30%、重點人群100%】,每項扣3分,共9分;入戶工作開展不積極/不配合督查人員的,扣1分;后臺抽查發現入戶宣講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扣1分。 實地核查項:抽查1個村宣導員入戶宣講,按照“看、講、查、教”四個流程操作使用,未熟練操作使用的,扣2分,抽查宣講對象是否了解情況,不清楚不了解的,扣1分。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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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地核查 直接考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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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點工作 落實 (27分) |
5.按照“十四五”消防規劃要求,行政村(居)未按要求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設的(轄區65%的行政村未完成微型消防站,扣3分,未建立微型消防站建設情況臺帳的,扣2分,實地抽查行政村微型消防站建設情況,不符合實際情況或者標準的,分別扣2分,未組織微站人員開展日常的消防安全宣傳和培訓的,分別扣1.5分,共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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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閱資料 實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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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根據《全縣冬春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未制定工作方案的,扣1分;未召開會議部署的,扣1分;未及時報送相關報表的,每發現1次,扣0.5分,最高扣3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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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考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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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核查2023年龍巖基層消防管理管理平臺數據,鄉鎮、派出所未完成每月任務數的,每次扣0.5分;按照發現隱患數數據情況,最后三名分別依次扣3、2、1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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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考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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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未按年度要求嚴格落實消防工作站及鄉鎮消防隊伍的人員及業務經費,扣2分;未加強專職人員和辦公場所配備的,扣1分;未明確鄉鎮消防工作站(所)工作責任、工作目標、運行機制等管理制度,扣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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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閱資料 實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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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低收入群體專項工作 (10分) |
9.直接考評項:根據縣消安委會關于印發《低收入群體居住環境消防安全提升工程為民辦實事項目實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摸清轄區低收入群體居住場所底數的,建立“一戶一檔”臺賬及未按要求報送材料的,每缺一項扣1分,共4分;年內,轄區低收入群體居住場所未100%完成“4個1”安裝戶數的,扣1.5分;“表下線”消防安全改造低于100%的,扣1.5分;督導檢查發現有問題的,扣1分,實地核查項:核查1-2戶低收入四個一改造情況,發現問題的,扣2分。不涉及的按最低得分計算。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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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地核查 直接考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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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業廠房倉庫消防安全專項 (5分) |
10.根據《武平縣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全縣工業廠房倉庫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武消安委辦〔2023〕8號)要求,未制定實施方案扣1分,未會議部署并組織開展的,扣2分;未及時報送相關報表的,扣0.5分,最高扣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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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考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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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全面開展“五加三”必查行動 (12分) |
11.直接考評項:根據文件要求,全面落實“五加三”必查行動,未及時報送方案和部署情況的,每項扣0.5分,共計1分,每月未及時報送必查登記表和隱患清單的,每項扣1分,共計2分;未落實工作成效措施的,扣2分;切實摸清轄區“三合一”、小場所、出租屋、小作坊等場所底數,逐一分類建立臺賬,每少1類扣1分,扣完為止;全面掌握各類場所存在的火災隱患,落實隱患閉環管理,未按要求落實和整改的,扣0.5分,最高扣2分。 實地核查項:隨機抽查鄉鎮近期檢查的1個場所(優先從平臺或“五加三”臺賬中抽取),發現場所存在逃生通道不暢通、未進行防火墻硬隔離或未按要求配備消防逃生面罩的分別扣2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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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地核查 直接考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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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家庭小作坊專項整治 (5分) |
12.根據《武平縣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家庭小作坊消防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武消安委辦〔2023〕20號)》文件要求,未及時報送方案的,扣1分,未報送摸排登記表及基本情況摸排表以及總結的,每少一項扣1分 ,排查發現的問題未完成整改的,扣1分,不涉及的按照最低分計算。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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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考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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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專職消防隊伍建設 (12分) |
13.根據《關于開展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達標建設驗收的通知》文件要求推動專職消防隊伍建設,人員配備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個人防護裝備和器材配備不符合要求的,每項扣1.5分,共扣3分;11月份起,未開展周訓練的,扣0.2分;業務理論學習每月少于2次的,扣0.5分;每周轄區“六熟悉”開展檢查少于2次的,扣0.2分;實戰演練每周少于1次的,扣0.2分;未與行政編消防站開展聯合實戰演練每季度少于1次,扣1.5分,未建立相關臺帳或不完整的,扣1.2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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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地核查 查閱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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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加分項 (5分) |
14.已賦權的鄉鎮,根據上報的情況及時辦理行政處罰前三名的,分別加1.5、1、0.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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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考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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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消防安全工作被國家、省、市通報工作亮點、推廣經驗做法、領導批示肯定的,分別加1.5、1、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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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核查龍巖基層消防管理管理平臺數據,按照發現隱患數,前三名分別依次加3、2、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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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按照“十四五”消防規劃要求,加強消防水源建設,今年有額外新增消防水源(取水碼頭或市政消火栓)的鄉鎮,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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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常報送材料主動及時的鄉鎮,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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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在“119”活動中,比武競賽獲得第1名、第2名、第3名,分別加1.5、1、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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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1.除加分項,其他項因未涉及而未開展相應工作的考核對象的得分將按此項最低得分計算; 2.直接考評是指結合平時掌握和日常材料報送情況的綜合評定,不需提供相關臺帳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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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評組組長: 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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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3年度縣直單列考核單位消防安全目標責任考評細則
被考評單位(蓋章): 考評時間: 考評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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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內容 |
考核細則 |
分值 |
得分 |
考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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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火災事故 管控(5分) |
1.所監管行業領域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的,按不合格評定;發生造成較大火災事故的,每發生1起扣3分;未發生較大火災事故,但發生火災同比上升的,扣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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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考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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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防安全 責任落實 (35分) |
2.未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系統工作部署和檢查范疇的,扣1分;未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工作機構,明確職責分工的,扣0.5分;未確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扣0.5分;未落實消防工作經費等保障措施的,扣3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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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閱資料 核對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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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貫徹落實《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未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扣0.5分;未及時調整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領導機構的,扣0.5分;未明確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消防安全工作職責的,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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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的,扣1分;未每季度分析研判本系統消防安全形勢并向縣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告的,每少1次,扣0.5分,最高扣3分;未每季度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的,每少1次,扣0.5分,最高扣3分,專題部署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的,扣2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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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貫徹落實《福建省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若干規定》,未制定本行業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的,扣1分,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情況未定期向社會公布曝光的,扣2分;排查發現的隱患未整改完成的,每發現1處,扣0.5分,最高扣3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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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根據《武平縣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全面推進“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未按規定組建宣講隊參加相關業務培訓,扣3分;未部署專項工作的,扣2分;2023年年底前未按文件要求達成單位員工30%覆蓋率的,扣5分;培訓演練工作開展不積極/不配合督查人員的,扣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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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考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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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業廠房倉庫消防安全專項 (8分) |
7.根據《武平縣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全縣工業廠房倉庫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武消安委辦〔2023〕8號)要求,未制定實施方案扣1分,未會議部署并組織開展的,扣4分;未及時報送相關報表的,扣0.5分,最高扣3分,未涉及的按照最低分計算。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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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考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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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會單位標準化專項 (12分) |
8.教育、民政、衛健、文體旅游(文物)、民宗局等部門未制定消防安全標準化方案,扣1分;未列出本行業系統四項清單,扣2分;未打造行業標桿示范單位的,扣1分;未分行業召開現場會,全面推廣典型經驗的,扣3分;未建立消防安全標準化創建情況清單,扣0.5分。各縣直單位未推動社會單位標準化創建工作的,扣2分,未及時上報相關報表的,扣0.5分;根據《武平縣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武平縣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達標專項行動方案》(武消安委辦〔2023〕13號),核查標準化臺帳,未啟用社會單位標準化平臺的單位,扣0.5分,最高扣2分,未涉及的按最低分計算。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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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部門消防工作職責(38分) |
9.未按照《關于下達2023年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目標責任的通知》(武政文[2023]75號)文件要求履行本部門相關職責的,每缺1項,扣1分,最高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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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閱資料 核對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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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未按照《龍巖市2023年度縣級政府和市直單列考核單位消防工作目標責任考核細則(征求意見稿)》文件要求履行本部門相關職責的,每缺1項,扣3分,最高扣15分。 1.財政局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列入投資計劃,配合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督促國有企業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2.司法局將消防法律法規納入普法教育內容的。 3.工信局將消防科技進步納入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督促電力企業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4.人社局將消防法律法規納入職業技能培訓內容。 5.自然資源局在編制和實施空間總體規劃時,預留消防站規劃用地。 6.市場監管部門未依法依規對生產、流通領域的消防產品質量實施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消防產品質量違法行為的,扣5分。 7.文體旅游局督促指導文物、博物館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8.教育局落實行業消防安全職責,指導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教育部門未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中小學、幼兒園教學內容的,扣2分;100%中小學校未做到消防安全教育每學年不少于4課時的,扣2分;100%高中新生未在軍訓中接受消防教育不少于4課時的,扣1分。 9.民政局落實民政服務機構行業消防安全職責,縣民政局未督促指導養老、福利機構等場所推廣安裝簡易噴淋和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的,實施公益性消防安全改善的,扣2分,未按縣消安委會關于印發《低收入群體居住環境消防安全提升工程為民辦實事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摸清轄區低收入群體居住場所底數的,扣2分,未督促養老機構專項整治隱患整改的到位的,扣1分。 10.衛生健康局落實醫療衛生機構行業消防安全職責。 11.住建部門未依法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以及備案抽查,查處違法行為,扣1分;未督促建設工程單位落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消防安全責任的,扣1分;未將消防安全納入老舊小區改造內容的,扣1分;未深化開展經營性自建房整治的,扣1分,年內未新建市政消火栓19個的,扣1分。 12.農業農村局未將消防安全納入村居人居環境改善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內容,未開展本領域內消防安全檢查并建立臺賬的。 13.城市管理部門未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消防工作職責的,未開展消防車通道治理、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的。 14.工業園區管委會未按要求按期整改區域性火災隱患的,扣5分。 15.應急、民宗、衛健、林業局未開展本領域內消防安全檢查并建立臺賬的,扣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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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閱資料 核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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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根據《關于開展2023年高層公共建筑消防安全專項督導檢查》文件要求,未按時完成隱患整改的,每發現1處,扣0.5分,最高扣3分,未涉及的按最低分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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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考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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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未按照縣消安委辦《全縣冬春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的,扣1分;未召開會議部署的,扣1分;未及時報送相關報表及材料的,每發現1次扣0.5分,最高扣3分,未涉及的按最低分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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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考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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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核查2023年龍巖基層消防管理管理平臺檢查數據,未啟用平臺的,扣2分,未通過平臺組織開展檢查的,扣3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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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考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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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根據《重大風險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工作》文件要求衛健、教育、民政、商務、文旅、工信、高新工業園區等部門未及時報送相關報表的,扣1分,最高扣5分,未涉及的按最低分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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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考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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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創新 (最高5分) |
15.消防安全工作被國家、省、市通報工作亮點、推廣經驗做法、領導批示肯定的,分別加1.5分,1分和0.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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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考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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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所監管行業領域未發生較大火災事故,發生火災同比下降的,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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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有承擔紅橙色隱患任務的,且按序時進度整改銷號的,每個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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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核查龍巖基層消防管理管理平臺數據,按照檢查單位數,前三名分別依次加3、2、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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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直接考評是指結合平時掌握和日常材料報送情況的綜合評定,不需提供相關臺帳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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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評組組長: 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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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 1 月3日印發 |


閩公安網備: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