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關于印發《武平縣防汛臨災預警叫應工作
機制(試行)》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縣防指各成員單位:
現將《武平縣防汛臨災預警叫應工作機制(試行)》印發給你們,請按照通知要求,認真抓好落實。
武平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2024年5月31日
武平縣防汛臨災預警叫應工作機制(試行)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防汛救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2021年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和2022年我縣十方“5·27”重大自然災害經驗教訓,進一步提升極端災害性天氣防范應對能力,確保災害來臨時信息暢通、反應迅速、調度及時、處置有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預案和《關于加強基層防范應對極端暴雨工作的指導意見》(國汛辦〔2022〕3號)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機制。
1.2 適用范圍
本機制適用于武平縣行政區域內發生暴雨、洪水、山洪災害風險、地質災害氣象風險橙色或紅色預警時的防汛臨災預警“叫應”工作。縣防指及有關成員單位開展預警“叫應”工作時,除遵循本工作機制外,還應符合有關法律和預案要求。
1.3 工作原則
1.3.1 堅持統分結合、協同高效。縣防指負責牽頭抓總和統籌協調,縣氣象、水利、自然資源等預警發布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自災害類別預警信息的發布。
1.3.2 堅持誰預警、誰“叫應”。預警發布主管部門是預警的“叫應”主體,在發布橙色、紅色等高級別預警時,要第一時間報告和“叫應”相關預警對象,做到快速高效、精準到位。
1.3.3 堅持屬地為主、分級分部門負責。預警和應急響應聯動工作堅持屬地為主、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切實做好預警發布、“叫應”、報告及應急處置等各環節工作,確保工作實現閉環。
2 工作內容
2.1 預警分類
縣氣象局負責發布暴雨預警信息,縣水利局負責發布洪水預警信息和山洪災害風險預警信息,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信息??h防汛辦(應急局)根據上述預警信息,加強會商研判,發布風險防范提示信息。
2.2 預警對象
橙色預警信息“叫應”到縣防指有關成員和受影響鄉鎮(街道)、村(居、社區)防汛責任人。紅色預警信息“叫應”到縣防指總指揮、全體成員,受影響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村(居、社區)主要責任人,汛情嚴重等特殊情況時“叫應”到受影響區域建檔立卡群眾。
2.3 預警方式
預警發布主管部門通過微信群、短信、傳真、電話等一種或多種方式開展預警“叫應”工作。縣防汛辦(應急局)通過電話、微信群、視頻會議、點對點指揮調度函、重點防御工作提示函、聯合預警短信等一種或多種方式對受影響鄉鎮(街道)進行預警“叫應”。
3 預警聯動
3.1 響應聯動
當縣氣象局發布暴雨預警(Ⅱ級),縣防指同步啟動防汛防臺風Ⅲ級應急響應,副總指揮坐鎮指揮,部署相關防御工作。當縣氣象局發布暴雨預警(I級)后,縣防指同步啟動防汛防臺風Ⅱ級應急響應,總指揮坐鎮指揮,根據會商研判情況必要時提級響應;指揮、協調各成員單位和各鄉鎮(街道)聯動配合,共同做好防范應對和搶險救災工作。重點區域采取停工、停業、停課、停運、休市等“四停一休”措施,確保人員安全。當接到洪水、山洪災害風險、地質災害氣象風險橙色、紅色預警信息后,縣防指及時組織會商研判,立即跟進部署相關防御工作。
3.2 部門聯動
預警發布主管部門要落實監測預警責任,發揮“叫應”主體作用,督促指導受影響鄉鎮(街道)、村(居、社區)和本行業系統做好防范應對工作??h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收到預警信息后,要按照預案要求,落實本行業系統防范應對工作。
3.3 屬地聯動
受影響的鄉鎮(街道)要強化屬地主體責任,迅速響應到位、防范應對到位。特別是村(居、社區)要根據預警信息和預案要求,組織防汛責任人立即采取行動,及時轉移危險區域人員,確保安全。
4 工作保障
4.1 明確接收方式
各級各有關部門的“叫應”接收方式(姓名、職務、手機號碼等)要按照縣防汛辦統一格式要求,每年3月31日前報送縣防汛辦,并動態更新管理??h防指成員的接收方式由各成員單位直接報送縣防汛辦;鄉鎮(街道)、村(居、社區)防汛責任人和建檔立卡群眾的接收方式由各鄉鎮(街道)收集匯總后報縣防汛辦??h防指、各鄉鎮(街道)和村(居、社區)相關防汛責任人要確保汛期及其他重要時期24小時通訊暢通。
4.2 強化精準預警
預警發布主管部門要做好預警發布設施設備管理維護,確保預警信息第一時間發得出;要進一步完善災害信息遞進式預警服務機制,優化預警信息發布規則,提升預警發布的時效性、精準性。重大災害發生后,縣防汛辦(應急局)會同縣氣象、水利、自然資源等部門組織開展復盤評估,持續提升預警和應急響應聯動的科學性。
4.3 強化工作閉環
各鄉鎮(街道)、縣防指成員單位要分別督促指導受影響村(居、社區)和本行業系統落細落實各項防御措施。各鄉鎮(街道)防汛工作分管領導和縣防指成員單位分管領導要通過微信群或電話等方式回應落實預警信息接收及應對處置工作情況。各鄉鎮(街道)應結合各自實際,明確鄉、村防汛責任人接到預警信息后應立即采取的行動和落實相關工作措施后的反饋機制,確保預警、“叫應”和響應形成閉環。要加強信息報送,發生重大險情、災情時要按照《關于加強防汛防臺風期間重大事項報告的通知》(巖市防指〔2019〕12號)要求第一時間向縣防指報告。
5 附錄


閩公安網備: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