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福建省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的規定緊緊圍繞2017年武平縣政務公開工作要點,進一步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積極做好政務公開工作。本報告內容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咨詢處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復議、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支出和收費等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并附相關說明和指標統計附表。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已發布在“武平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http://m.fenixltd.com/xx/zfxxgk/xzzf/pcz/zfxxgkml/)”。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我鎮黨政辦公室聯系,電話:0597--3232300。
一、概述
2017年,平川鎮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條例》、《辦法》和《任務分解表》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與貫徹執行,規范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扎實推進政府辦事公開,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有力促進了全鎮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優化了政務服務環境。
1.加強組織領導。調整充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議程,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并落實人員專門抓的組織領導機制,加強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做到領導工作到位、責任落實到人。
2.建立規章制度。為加強政府信息保密審核,我鎮制定 “鎮政府信息分類、審核、報送、公開及統計的流程”,加強信息的分類審核,確保上網公開信息的安全,按照網絡安全措施的要求,制定鎮政府信息專用計算機保密管理制度。
3.做好公開工作。按照《條例》、《辦法》和《任務分解表》要求要求,積極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月度報表、保密審核報表的上報工作、每年一季度末的政府年度信息公開公報編撰工作,抓好鎮政府信息公開受理點工作。
4.健全配套措施。為提高依法公開水平,我鎮在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過程中,依法管理,督促檢查, 強化監督,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和規范化。進一步強化責任,嚴肅紀律,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連續性。積極貫徹實施信息督查檢查制度,嚴格把握公開程序,邊學習、邊修改、邊完善,廣泛接受服務對象的監督,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鎮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按照《條例》、《辦法》和《任務分解表》要求,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系,合理界定信息公開范圍,做到積極穩妥,及時準確,公開、公正、便民。2017年,我鎮主要采取公開目錄、新聞媒體、門戶網站、公開欄等多種公開形式。
1.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量情況。2017年度,我鎮在武平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共計公開各類政府信息24條。
2.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類別情況。2017年度,我鎮主動在武平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公開政府信息24條,其中政府權責1條、安全生產8條、動物疫病防控2條、農業生產2條、衛生計生1條、移風易俗1條、災害預案2條、其他7條。
3.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微信公眾平臺、宣傳欄、櫥窗等。
4.開展政策解讀工作情況,政策解讀數量。無。
5.回應社會關切情況。無。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7年,我鎮沒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事項。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7年,我鎮信息公開沒有收費或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7年,我鎮信息公開工作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訴訟。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7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一是對信息公開工作規定的學習、掌握還不夠好;二是公開政府信息的主動性不夠強;三是信息公開文件分類理解不準確,信息公開的內容分類有待進一步完善。
2018年,我鎮將按照《條例》、《辦法》和《任務分解表》要求,繼續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不斷強化對工作人員的理論培訓和業務培訓;二是緊緊圍繞實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會和廣大群眾深入宣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三是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各項規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謀事的長效機制,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附件:平川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數據統計表
平川鎮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
附:
平川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數據統計表
| 指標名稱 | 計 量單 位 | 2017年度 | 歷年累計 |
| 主動公開文件數 | 條 | 24 | 120 |
| 其中:1.政府網站公開數 | 條 | 24 | 120 |
| 2.政府公報公開數 | 條 | 0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總數 | 條 | 0 | 0 |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0 | 0 |
| 2.網絡申請數 | 條 | 0 | 0 |
| 3.信函、傳真申請數 | 條 | 0 | 0 |
| 對申請答復的總數 | 條 | 0 | 0 |
| 其中:1.同意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0 |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0 |
| 3.不予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0 |
| 4.其他類型答復數 | 條 | 0 | 0 |
| 接受行政申訴、舉報數 | 件 | 0 | 0 |
| 行政復議數 | 件 | 0 | 0 |
| 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0 |


閩公安網備: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