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平縣政府信息公開主動公開制度
第一條 為推進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國家、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我縣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縣直各單位,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職能的組織。
第三條 主動公開是指應當讓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事項,各級行政機關應當明確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將本機關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領導簡介等信息向社會公開,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查詢相關信息。
第四條 主動公開應當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
第五條 主動公開內容
?。ㄒ唬┲鲃庸_內容:
1.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事項;
2. 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事項;
3. 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
4. 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事項。
(二)轄區內各單位應當根據前款規定,在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并重點公開以下信息:
1. 行政法規、規章和各類規范性文件(規范性文件發布及立改廢)及法定主動公開文件、基礎信息(決策預公開、機構設置、政府工作報告、重大會議信息、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等);
2. 決策預公開,面向社會公眾的意見征集及公眾參與情況,以及圍繞重大決策開展草案公開、解讀和意見征集、意見反饋等工作的情況;
3. 各單位權責清單情況;
4. 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的情況;
5. 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的情況;
6. 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空間規劃、區域規劃、歷史規劃及相關政策;
7. 統計信息(統計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國家和地方統計調查制度、統計執法監督等信息)情況;
8. 財政預決算(財政預算、財政決算情況)及“三公”經費財信息;
9. 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執行期限;
10. 本單位集中采購項目目錄或標準、采購情況、招標公告、招標結果等;
11. 重大建設項目批準服務、批準結果、招標投標、征收土地、重大設計變更、施工、質量安全監督、竣工等8類信息的情況;
12. 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政策文件、工作推進、標準目錄、信息公開情況、政務公開專區、村(居)務事項清單公開的情況;
13. 公開涉農補貼信息的情況,如涉農補貼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政策、申請指南、資金發放結果等信息;
14. 惠企政策、企業紓困幫扶、信息的情況,如減稅降費、擴大有效投資等信息;
15. 市場監管規則和標準、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落實舉措、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相關信息;
16. 鄉村振興相關政策文件、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或安排信息;
17. 食品藥品監管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食品安全抽檢、食品安全消費提示、警示信息以及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監督檢查制度、檢查標準、檢查結果等信息;
18. 穩崗就業、養老服務、義務教育、衛生健康、公共文化服務、社會救助、交通運輸、旅游、水利、社會公益等方面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19. 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20. 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等監督檢查情況;
21. 城鄉建設和管理重大事項;
22. 征地補償、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發放、使用情況;
23. 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
24. 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第六條 主動公開的形式、時間
各單位應當及時利用以下一種或者多種形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各單位政務公開欄、武平縣人民政府網;
?。ǘV播、電視、微信、微博等大眾傳播媒體;
?。ㄈ┬侣劙l布會、專家咨詢論證會、聽證會等會議形式。必要時,可以邀請公眾代表旁聽政府有關會議;
?。ㄋ模n案館(室)、圖書館以及行政機關設立的查閱服務點、資料索取點、政務公開欄、電子屏幕等場所或者設施;
?。ㄎ澹┢渌阌诠娂皶r獲取政府信息的形式。
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法律、法規對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內容、形式、期限有專門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七條 各單位應當根據主動公開的內容編制、公布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并及時更新。
第八條 監督措施
?。ㄒ唬┤罕姳O督:通過設立投訴電話、召開座談會、走訪、社會公眾評議等方式,接受社會監督。
?。ǘ﹥炔勘O督: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對各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具體由縣政府辦公室組織實施。監督檢查中,對應該公開而沒有公開,以及公開內容不規范、不及時的,要求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福建省機關效能建設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對相關單位進行通報,并對相關人員進行追責問責。
?。ㄈ┛己霜剳停喊阎鲃庸_制度的執行情況作為縣政府對各單位政務公開考核的一項內容,由縣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組織檢查并提出獎懲建議,具體由縣政府辦公室組織實施。
第九條 各單位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負責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具體工作,并公布受理、監督電話。
第十條 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縣直各單位,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職能的組織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機制,明確審查程序和責任,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時,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規定,實行保密審查,所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武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閩公安網備: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