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政辦〔2018〕82號
武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武平縣2018年災后重建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武平縣2018年災后重建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武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 9月18日
武平縣2018年災后重建工作實施方案
今年以來,由于受多次臺風及長時間強降雨等自然災害影響,人民群眾的財產遭受不同程度的損失,全縣各鄉(鎮)均不同程度受災,部分民房倒塌、受損,其中一部分災民住房需重建。為幫助受災全倒戶(無房戶)加快重建住房步伐,確保按時保質完成重建家園工作任務,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安置對象
(一)因洪澇、臺風等自然災害影響,住房一半以上倒塌無法修繕居住,且無其它住房的受災農戶。具體由縣民政局負責核定。
(二)住房受地質災害威脅,導致房屋無法居住,且無其它住房的受災農戶。具體由縣國土局負責核定。
安置對象分為貧困戶和一般戶兩類。貧困戶是指無經濟能力或經濟能力較弱的五保戶、低保戶、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和重點優撫對象(含“革命五老”人員)和貧困殘疾人家庭,一般戶是指有一定經濟能力的農戶。
二、安置原則
(一)堅持因地制宜原則。各鄉(鎮)采取分散安置方式,就近、就地選擇重建地塊,原住房地處地質災害點、低洼地帶等危險區域的,應另行調劑地塊重建。
(二)堅持群眾主體原則。采取受災群眾自力更生為主,政府補助為輔的方式,籌集重建資金,推進災后恢復重建。
(三)堅持用地占補平衡原則。嚴格執行農村住房“一戶一宅”制度,對另行選址重建的,原則上原宅基地應收回復墾。
(四)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受災群眾安置情況及政府各項扶持政策落實情況,鄉(鎮)、村(居)要予以公開,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五)堅持分級負責原則。此次災后重建工作由縣政府統籌協調,鄉(鎮)負責督促落實,縣直部門協作配合,村級組織具體實施,建立縣、鄉(鎮)、村三級工作責任制,合力推進災后恢復重建。
三、安置標準
(一)受災無房戶的界定標準是:原自有住房因災主體房屋全部倒塌或大部分房屋倒塌,造成無房居住的(具體由民政部門負責解釋)。子女有住房、年老父母單獨居住住房倒塌的,不列入災后重建。
(二)用地面積按家庭人口數量和原有住房面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四、扶持政策
(一)資金扶持
1.對全倒戶(無房戶),除保險理賠外每戶建房補助資金標準:因自然災害列入重建的受災戶每戶補助6000元,受地質災害威脅列入重建的每戶補助2000元,上述重建戶若為貧困戶每戶另增加2000元。
2.補助資金按重建進度分期支付,具體為:砌好墻基補助30%,建好一層以上補助50%,搬入新居后補助20%。凡抗災自救表現不力,不新建房屋的一律不享受重建補助(撥款前必須經縣民政局核實)。
(二)政策扶持
1.按規定能減免的稅費給予減免,能緩征的收費給予緩征,能優惠的給予優惠,最大限度地減輕受災無房戶的負擔。
2.需搬遷重建的受災無房戶,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前提下,可先行用地,6個月內補辦用地手續;災后重建用地享受“造福工程”用地優惠政策,免收土地管理費、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占用稅、契稅和工本費等一切審批費用;受災無房戶新建住宅安置使用集體土地由縣、鄉(鎮)、村(居)調劑解決的,免收土地補償費。
3.受災無房戶新建住宅,免收規劃放樣費、基礎設施配套費、公路建設配套費、教育設施配套費、郵電設施配套費、城建檔案保證金。
4.受災無房戶新建住宅自用材免收林業費用。安置受災無房戶建新房使用林地的,由鄉(鎮)統一到縣林業局辦理征地手續,免收市、縣兩級林地審批費。
5.農村災后重建戶列入今年造福工程對象,按現有造福工程政策給予一般戶每人4800元的標準補助建房資金,國定、省定貧困戶按造福工程相應政策執行。困難計生戶、少數民族、貧困殘疾人、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對象享受政策疊加。
6.省、市若出臺新補助政策,給予疊加補助(省、市若未出臺新補助政策就按上年度補助政策執行)。
五、工作步驟
有序推進災后重建工作,力爭2019年元旦、確保2019年春節前搬入新居。具體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動員階段(時間為9月18日—9月30日)。摸清底數,全面審核符合災后重建條件的戶數、人口、原有住宅等情況。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綜合考慮災民日常生產生活等因素,以分散建房形式,科學選址,合理規劃。
(二)組織實施階段(時間為10月1日—12月31日)。完成新居主體、配套、附屬工程的基建;完成主體工程內部裝修。
(三)組織搬遷階段(2019年1月1日—2019年春節前)。全部搬入新居。
六、工作措施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災后重建工作是當前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是黨和政府堅持以人為本的具體體現。抓好災后重建事關社會安定穩定,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增強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以對黨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精心組織,迅速抓好災后重建工作。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縣直有關部門要把災后重建工作列入民生工程的重點工作,不折不扣地兌現各項優惠政策。各鄉(鎮)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切實做到災后重建工作有領導掛鉤,有人抓落實。
(三)摸清底數,制定方案。由縣民政局牽頭組織有關部門,深入各受災鄉(鎮)、村(居)實地開展調查摸底工作,逐村(居)逐戶進行核實,登記造冊,縣民政局將擬列入重建的受災戶名單報縣住建局,由縣住建局查詢受災戶住房情況;鄉(鎮)建好受災無房戶十種表格的詳細臺賬,并將受災無房戶主要情況張榜公布,接受村民監督,防止“搭車”和擴大范圍。災后重建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步驟、按時保質完成任務。
(四)突出主體,多方支持。災后重建家園工作時間緊,要以災民為主體,堅持“自力更生為主,政策扶持為輔”的原則,受災群眾要增強自救的信心和決心,振奮精神,不等不靠,緊緊依靠自身的力量重建住房。受災鄉(鎮)、村(居)要組織干部群眾親幫親、鄰幫鄰、戶幫戶,投工投勞,要動員社會力量,發揚團結互助精神,幫助災民加快重建住房進程。
(五)密切配合,各負其責。縣直各相關部門都要急災民之所急,想災民之所想,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密切配合,簡化辦事程序和辦事手續,切實做到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主動為受災無房戶重建住房提供各方面的支持和服務,加快災民重建住房的步伐,全面完成全縣災民重建住房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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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民政局,縣紀委(監委),縣委辦、人大辦、政協辦,縣級有關領導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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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9月18日印發 |


閩公安網備: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