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政辦〔2018〕84號
武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做好2019年度城鄉居民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和繳費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根據《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基金征繳工作的通知》(龍政辦〔2018〕160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縣2019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和繳費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繳費標準
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220元/人。
二、繳費時限
2019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繳時間為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出生的新生兒可延長至2019年2月28日)。
三、參保對象
(一)未參加城鎮職工醫保的本縣戶籍城鄉居民;
(二)行政轄區內就讀的大中專院校學生;
(三)駐武武警官兵;
(四)持有本縣居住證(有效期內)的未穩定就業人員;
(五)在武平居住1年以上的非從業港澳臺人員。
四、繳費方式
(一)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布置落實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任務。
1.信用社各網點把轄區內有系統記錄的參保人員信息按村打印后給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鄉(鎮)人民政府將信息表分發至各村,村干部按信息表通知村民在規定時間內前往當地信用社繳費或由村干部代收個人參保費用后按時統一上繳至所在地信用社,信用社提供繳費憑證。
個人信息不完善或有誤者,請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地信用社,由信用社統一完成相關信息變更工作。
2.新增參保人員,由村干部將規范填寫的新增參保登記表(或社??ㄖ谱魃暾埍恚┘皡⒈H松矸葑C(或戶口簿)復印件和個人參保費用統一上交所在地信用社,由信用社統一完成參保信息錄入、繳費及制卡工作。
(二)原城鎮居民參保人員憑社會保障卡(F開頭的卡號)或身份證(號)到信用社各網點繳費。新增參保人員到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辦理參保登記、繳費,由各村(居)委會統一上交所在地信用社,由信用社統一完成參保信息錄入、繳費及制卡工作。
(三)其他繳費方式
1.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個人賬戶金額大于3000元的,可從個人賬戶通過醫保定點藥店為其親屬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繳費。
2.通過“e龍巖”、“龍巖醫療保障”微信公眾號等渠道進行繳費。
(四)政府資助對象
1.政策性補助對象是指相關部門確定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城市“三無”人員、低保對象及重點優撫對象(含革命“五老”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等7類人員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
在繳費期間尚不能確定身份的政策性補助人員,由個人先行繳費。在2019年3月31日前相關部門確定身份的,由身份認定部門提出申請后予以返還。根據“誰認定、誰負責”的原則,由醫保管理部將應返還的個人繳費撥至相關認定部門,再由相關認定部門負責發放至相關參保人員。在2019年4月1日后認定救助身份的當年度個人繳費不再返還,相關救助待遇從身份確定次日起享受。
2.經衛計部門認定的計生優撫對象(獨女戶、二女結扎戶)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實行政府資助由衛計部門按規定向縣財政申請,退費工作也由衛計部門負責申請辦理。
(五)超過規定時間參?;蚶m保的,需繳納全額保費(含個人繳費部分和政府補助),且需在60天等待期后才能按規定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繳費之前和等待期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參保居民全額自付。
(六)2019年出生的新生兒,在出生90天內辦理當年參保繳費手續的,按照本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繳費,從出生之日起享受當年醫療保險待遇;在出生90天后辦理當年參保繳費手續的,按照本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繳費,從繳費后次日起享受當年醫療保險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組織保障。各鄉(鎮)政府是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工作的責任主體。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縣對鄉鎮、縣直部門政府績效考評內容之一。各鄉(鎮)、縣直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參保繳費工作的領導,加強統籌協調,履行工作職責,把握時間節點,并指定一名分管領導及一名工作人員負責協調推進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確保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如期圓滿完成。
(二)精心組織,落實工作責任。
1.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積極溝通協調,及時召開各村主干會議,部署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各項工作任務,并利用各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確保應保盡保。同時對新的城鄉居民醫保政策進行宣傳,保障參保對象醫療待遇。
2.民政部門負責特困供養人員即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城市“三無人員”和低保對象及重點優撫對象含革命“五老”人員、脫貧辦負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衛計部門負責計生特殊家庭成員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殘聯部門負責重度殘疾人等的身份確認,并及時準確的錄入醫療救助系統。
3.衛計部門負責做好計生優撫對象(二女結扎戶、獨女戶)的身份確認及城鄉居民醫保的代繳工作。
4.縣信用聯社及各營業網點要統籌安排,保障經辦窗口不缺人,確實服務好參保、繳費工作。
(三)落實經費,保障工作實施。縣財政按照龍政綜〔2017〕160號文件要求,原則上按參保人數每人每年不低于1元的標準預算城鄉醫保費征繳工作經費,確保基金征繳工作順利開展、保質保量完成。
武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9月21日
抄送:縣紀委,縣委辦、人大辦、政協辦。
武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9月21日印發


閩公安網備:35082402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