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印發《關于完善免稅店政策支持提振消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2025年11月1日起完善免稅店政策。本次調整從支持國內商品進店銷售、擴大免稅店經營品類、放寬免稅店審批權限、完善免稅店便利化和監管措施等四個方面,進一步完善了相關政策。未來旅客將能夠更加便利地在免稅店買到更多優質特色國內商品和國際熱銷商品,有利于滿足出入境旅客多層次、多樣化的購物需求,提升旅客免稅購物體驗。
打通免稅店銷售國內商品政策堵點支持國貨“走出去”
往常提到免稅店,消費者第一時間想到的是各種國際大牌,此次政策調整的重點之一是支持國內商品進入免稅店銷售,今后旅客將有機會在免稅店買到更多免稅國貨產品,國貨也有更多機會與國際知名品牌同臺展示、同店競爭,讓中國品牌更好地走向世界。本次政策調整擴大了國內商品退(免)稅政策的適用主體,鼓勵具有免稅商品經營資質的企業和經國務院批準允許參與免稅店經營的外商投資企業加大優質特色國內商品采購力度。有關企業采購國內商品,進入口岸出境免稅店和市內免稅店銷售,視同出口,退(免)增值稅、消費稅。同時優化國內商品進店監管和操作手續和通關流程。在進店銷售上,采用“先銷后退”模式,先將國內商品以有稅方式進入免稅店,免稅店以免稅價格銷售后,再集中向稅務機關辦理退稅。在通關流程上,進入口岸出境免稅店、市內免稅店銷售的國內商品為國內已上市銷售的商品,應當符合國內經營有關規定,出境時按個人自用物品監管,無需出口檢驗檢疫。另外還要求口岸出境免稅店、市內免稅店用于銷售國產品的經營面積原則上不少于其經營面積的四分之一,支持提升國產品的市場認可度和國際競爭力。口岸出境免稅店、市內免稅店應加大對國產品的推介力度,提升國產品的影響力和吸引力,引入老字號產品、文創產品非遺產品等能夠體現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特色優質產品,增加國產品在免稅店的銷售。這些措施將打通過去我國口岸出境免稅店、市內免稅店在銷售國內商品方面存在的政策堵點,相關政策出臺后,除口岸進境免稅店外,主要類型免稅店都能夠適用國內商品退(免)增值稅、消費稅政策,國內商品進入免稅店有關監管和退稅流程也將更加清晰、完善,有利于更多優質特色國內商品銷售,擴大國內商品出口;也有利于配合“單方面入境免簽”等政策,吸引更多外籍人員入境消費。
豐富免稅商品品類滿足多元消費需求
本次政策調整將更多商品納入免稅店經營范圍。在確保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將手機、微型無人機、運動用品、保健食品、非處方藥、寵物食品等便于攜帶、消費者需求較高的熱銷商品納入經營范圍。同時,整合優化口岸出境免稅店口岸進境免稅店和市內免稅店經營品類清單。此外還推動相關監管部門優化免稅商品監管方式,支持有關企業持續提升議價能力和經營水平,鼓勵通過聯合采購等方式,吸引更多國際品牌將最新商品、熱銷商品等投入我國免稅店銷售,擴大免稅店實際銷售商品種類,讓消費者能在我國免稅店買到境外熱銷商品。
下放審批權限激發市場活力
本次政策調整簡化了部分免稅店設立、經營主體確定方式變更、調整經營面積等審批流程,可以進一步提高免稅店的審批效率,更好發揮地方政府熟悉本地區情況的優勢,因地制宜調整優化免稅店布局。一是下放部分免稅店審批權限。將口岸出境免稅店設立、口岸出境免稅店及口岸進境免稅店經營主體確定方式變更等審批權限,由現行財政部會同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審批,下放至口岸所在地省級有關部門審批。二是優化部分免稅店經營面積確定方式。將現行口岸出境免稅店經營面積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口岸進境免稅店經營面積由國務院審批,調整為均由招標人或口岸業主與經營主體協商確定,經營主體可根據實際經營情況靈活調整免稅店經營面積。三是鼓勵地方整合優化免稅店。省級財政部門應會同商務、文化和旅游、海關、稅務等部門,結合出入境旅客流量、旅游業發展狀況等因素,因地制宜整合優化免稅店布局,開發具有地域特色的主題購物場景,持續提升免稅店形象,打造中國特色免稅店,推動免稅店吸引入境消費。
創新購物服務模式提升消費體驗
免稅店的消費場景往往是在機場、港口、車站等出入境口岸,趕飛機之余逛商場免不了匆匆忙忙,此次政策調整從提升消費者購物體驗出發,不斷優化免稅店購物流程,提供了不少新的消費方式。一是提供免稅店網上預訂服務。旅客可根據出入境行程安排,提前在口岸出境免稅店、口岸進境免稅店和市內免稅店網上窗口預訂免稅商品。有關免稅店根據旅客出入境時間準備貨物,旅客本人憑出入境有效證件及購物憑證等,按規定前往相應的口岸出境免稅店、口岸進境免稅店或免稅商品提貨點提貨。二是優化市內免稅店提貨方式。對于市內免稅店所在城市有口岸進境免稅店的,即將出境的旅客可以到市內免稅店現場挑選免稅商品,在進境時前往口岸進境免稅店付款提貨,視為在口岸進境免稅店購物,按口岸進境免稅店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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